来源:学院 发布时间:2022-10-13 浏览次数:293
各教工党支部、教研室(中心)、各位老师:
为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,切实提高全校广大干部群众尊法、学法、守法、用法的意识,根据学校《关于组织开展2022年度教职工学法考试的通知》的相关要求,经研究决定,面向全院教职工组织开展2022年度学法考试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学考对象
全院教职工。
二、学考时间
学习时间:2022年10月10日——12月31日
考试时间:2022年10月10日——10月20日
三、学考内容
习近平法治思想以及宪法、民法典、法律援助法、行政处罚法、审计法、反有组织犯罪法、家庭教育促进法等法律法规相关知识点,学考内容详见通知附件2。
四、考试形式
(一)考试通过人文与法学学院开发的“人文星空”微信小程序答题,具体操作详见附件1。
(二)试卷设置20道题,总分100分,每道题答题时限1分钟,题型为单项选择题、多项选择题、判断题。试卷由程序从题库中随机抽取。
(三)试卷可以多次答题,以最好成绩为准,参加考学人员必须达到及格线上,满分将获得考学荣誉勋章。
(四)使用手机微信扫描登录“人文星空”小程序时,请务必确保手机网络连接学校无线网络,然后再进行学考相关操作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。组织开展年度学法考试,既是学校贯彻落实“八五”普法规划,推动教职工学法考法制度化、规范化、常态化的重要环节,也是持续提升我院教师法治素养的有效手段,各党支部、教研室(中心)要高度重视,认真组织督促教职工完成年度学法考试。
(二)强化责任,常态学习。各党支部、教研室(中心)负责人要切实肩负起法治宣传教育责任,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、民法典、国家安全法、教育法以及与学校管理相关法治知识等内容纳入支部“三会一课”、教研室(中心)例会中,形成法治宣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机制,切实提升法治素养。
(三)加强督导,提升成效。请各党支部、教研室(中心)督促所辖教职工于10月20日前完成学法考试。学校将定期通报学院教职工参加学考的情况。
如答题遇到问题,请加入小程序答疑微信群(微信群二维码见附件1),将有专人进行解答。
学院
2022年10月10日